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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四科下學年獨立分科必修
【本報消息】本澳初中、高中的原有課框中的社會與人文科目將拆分為歷史及地理科,藝術則拆分為視覺藝術和音樂科,四科獨立分科和必修,取代原有綜合的社會與人文、藝術。
對國家澳門責任感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為進一步培養學生對國家和澳門的責任感,加強中學生歷史、地理、視覺藝術和音樂的教育,經諮詢非高等教育委員會的意見及建議,制訂了《修改第一五/二○一四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行政法規草案,並已經行政會完成討論。建議修訂《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的附表三“初中教育課程計劃表”及附表四“高中教育課程計劃表”,明確澳門學校的初中和高中兩個教育階段的歷史、地理、視覺藝術及音樂四科,須獨立設科和必修,以及各科目的教學活動時間。
同時,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十/二○一五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行政法規草案,建議“基本學力要求”在初中和高中教育階段按歷史、地理、視覺藝術、音樂分科獨立訂定,以取代原有按綜合的社會與人文、藝術的訂定方式。
兩項行政法規草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二○/二○二一學校年度起分階段實施。
十六學校現未分科
教青局長老柏生表示,有關改變是對本澳初中、高中的原有課框中的社會與人文科目拆分為歷史及地理科、藝術則拆分為視覺藝術和音樂科,四科獨立分科和必修,取代原有綜合的社會與人文、藝術。基本學力要求亦會有相應的修改。
修改對總課時沒有增減,目前有十五所學校在社會與人文科目並沒有分科,其中十二所學校可在下個學年配合分科、有三所學校反映需克服師資的困難,一所學校尚沒拆分藝術科目,可在下個學年配合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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