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民眾願景協會就政府報告指「刑事化並非解決現存非法旅館問題的有效手段」提出反對,並要求政府交代有何刑事化以外的執法措施可以有效打擊非法旅館,還居民安全的居住環境。
日前政府公佈報告認為刑事化並非解決經營非法旅館的有效手段,建議應檢討制度及加強執法手段,民眾願景協會昨日就此舉行記者會,表示對報告大失所望,更不能回應居民實際訴求。
該會會長宋碧琪表示,今次跨部門小組公佈的分析報告中認為問題的癥結並非在於將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並提出明確業主、轉租者、房地產中介人及住宿者的責任,強化專責執法的力度及其針對性,如維持由旅遊局作為執法實體,建議派員專責處理非法旅館的巡查,並同時安排輪值工作等。但她對此不認同,指出現時大部分非法旅館均由治安當局巡查揭發,旅遊局作為行政部門,不但偵查手段不如治安警多樣化,人手亦不及警方充足,打擊非法旅館的成效存疑。打擊不力反令非法旅館成為犯罪溫床,不僅危害社區安全,更甚成為國家安全的漏洞。
宋碧琪又指出,過去保安司和社文司曾對非法旅館刑事化持有不同意見,但報告卻未能解釋有關分歧,讓人感到部門只是互相推卸責任。她強調提倡非法旅館刑事化並非為讓政府收取罰金,最終目的是提高阻嚇力,預防不法分子經營非法旅館,為更好打擊非法旅館提供製度和法律保障。她續指,報告提及香港及新加坡已將經營非法旅館行為定為刑事罪行,質疑特區政府為何不參考相關做法。
顧問陳德勝批評相關報告只提出建議措施,卻沒有交代由哪些部門負責且具體如何執行。他指出不僅日前發生「翻生非法旅館」令人髮指,追溯到更早前甚至有大學生將宿舍床位非法出租。現時非法旅館滲透本澳各區,有擴大及集團式經營的情況,且大多破獲的相關個案均牽涉各類刑事犯罪,入住人士多為賭場周邊的扒仔、換錢黨,甚至用作禁錮、賣淫及吸毒等場所,同一大廈的住客人心惶惶。惟現行法例對非法提供住宿處罰20萬元至80萬元,但絕大部分境外違法人士被遣返前不繳交罰款,他期望新一屆特區政府能推出有效打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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