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修訂去年GDP總值增2.1%
【新華社北京廿二日電】國家統計局昨日發佈消息,依據中國國內生產總值(GDP)核算制度和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國家統計局對一八年GDP初步核算數進行了修訂。主要結果為:一八年GDP為919,281億元(人民幣,下同),比初步核算數增加18,972億元,增幅為2.1%。
修訂後的第一產業增加值為64,745億元,比重為7%;第二產業增加值為364,835億元,比重為39.7%;第三產業增加值為489,701億元,比重為53.3%。
國家統計局核算司負責人介紹,根據中國現行的國民經濟核算制度,中國年度GDP要進行兩次核算。第一次為GDP初步核算。受資料來源限制,初步核算主要採用進度統計調查資料和部門行政記錄進行核算。第二次為GDP最終核實。主要依據年度統計資料、財政決算資料和部門行政記錄等,對初步核算結果進行修訂。在經濟普查年份,要根據經濟普查數據對當年GDP初步核算數進行修訂。
這位負責人說,一八年是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年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涵蓋中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全國經濟普查為GDP核算提供了範圍全面、內容豐富、真實準確的基礎數據。為此,國家統計局依據經濟普查數據和相關部門資料,按照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對一八年GDP初步核算數進行了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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