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數有分工 欠債要騎龍
澳主腦操控 走數勢難鬆
澳門司警聯同珠海市公安局前日搗破一個已運作六年,以澳門人為主腦的跨境賭博高利貸犯罪集團。司警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此犯罪集團不但分工明細,由“放數”、“追數”及禁錮“債仔”均由不同成員負責;成員更具有很強反偵查能力,包括利用做“正當”生意的不同店舖作為掩飾,收藏犯罪“數簿”等重要證據。
主腦犯案難回澳
此犯罪集團的澳門人主腦謝某有黑社會背景,謝某因在內地涉及案件,至今也不能回澳。所以,過去他一直在內地操控集團成員在澳門“放數”以至禁錮“債仔”。此犯罪集團分工明細,除主腦外,共設有四個層級負責“放數”、“追數”及禁錮“債仔”,包括財務、下線財務、“檔頭”及行動組。財務及下線財務因涉及“揸數”和放貸,全由澳門人擔任,“檔頭”負責管理找“客人”的“扒仔”或“扒妹”,全由內地人擔任。
扒仔扒妹兜生意
當“下線”的“扒仔”或“扒妹”找到“客人”後,財務或“檔頭”便會現身與“客仔”傾談“放數”條件,“放數”金額則由數萬至一百萬港元不等;一般賭百家樂,首先會扣起部分借款作利息,賭博過程中若開七或八點贏,再抽取投注額百分之十五、二十或三十不等作利息,“抽息”多寡主要視乎“客人”財務狀況及賭博習慣。
借百萬要主腦批
若“客人”輸光借款,無力即時還債即變成“債仔”,行動組便會“做嘢”帶走“債仔”禁錮;若“債仔”遲遲不能籌錢還債,行動組更會聯同“扒仔”將“債仔”“騎龍”,即押到珠海繼續禁錮並追債。集團“放數”時亦有規有矩,金額只有數萬港元可由財務或“檔頭”審批,但當“放數”金額較高時,如要一百萬港元便須主腦謝某審批。
茶餐廳等藏罪證
為逃避警方追查,集團成員會將借據及財務記錄收藏在不同“窩點”,部分“窩點”更是做“正當”生意的店舖,包括筷子基某茶餐廳、氹仔某參茸行、南灣某旅行社,以及一些迷你倉。同時,成員更會透過電腦將財務記錄編製成報表再儲存於USB內,定期將報表等文件透過兩地牌車輛運送到珠海給謝某主腦審核。
本報記者 關詠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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