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新規處理金融清算所風險
【路透社布魯塞爾電】歐盟各國政府周三同意實行有關處理清算所倒閉的新規則。新規提高在救援行動中清算所需要承擔的財務負擔。此舉旨在防止全球金融體系中的傳染風險。
這些規則可能會為監管機構設定全球標準。○八年金融危機後,各監管機構將清算所置於場外衍生品和利率掉期交易活動的中心,但並未就如何安全地處置清算所達成共識。
歐盟稱,這項協定確認上周達成的一項初步協定,涉及16家總部位於歐盟的清算所,它們處理640萬億歐元全球衍生品交易的很大一部分。
這些規則需得到歐洲議會的批准,且仍可能會發生變化。
芬蘭財長米卡 · 林蒂拉(Mika Lintila)表示,這些措施“將幫助解決銜接和風險蔓延的問題,同時鼓勵清算所和其他市場參與者從事風險較低的行為。”
歐盟執委會副主席東布洛夫斯基告訴記者,這個協定是“朝解決金融穩定所面臨的小概率但可能是系統性的風險”邁出的積極一步。
根據當前規定,當交易的一方——無論是銀行或基金,無法履行承諾時,首先將動用其在交易前預留的擔保金進行支付。
如果金額不夠,清算所將最多提供這家機構的擔保金的25%,然後才會動用由銀行和其他清算客戶出資的違約基金。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