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澳電表示,接到市民反映,近日有持過期澳電承辦商員工證的外籍人士到民居檢查電力裝置。澳電澄清,這批外藉人士確實為外聘的電力承辦商員工,由於外判商未能將有效工作證交予員工,因此仍需使用過期工作證,澳電對引起居民誤會及憂慮致歉,將與承辦商檢討及改善有關安排。 澳電並稱,人員在定期檢查大廈電力裝置及測試電錶時,只會進入範圍內電錶房,不會進入住宅單位內。 另外,司警在網絡社交平台發現有網民反映,有自稱澳電員工的外籍人士藉檢查電錶為由入屋詐騙或搶劫,當局證實並無發生有關事件,呼籲市民轉發訊息前須核實真確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猜測和恐慌。 (李美琪 何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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