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第二場公眾諮詢會上,有超過一百六十名居民出席。有發言的居民關注到切身的利益,例如“都更公司”的角色與權責、重建時間、徵購制度及重建百份比的制訂如何保障業權人的利益?以及落實都更法律制度的立法時間表等,並提出多項的意見和建議。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在諮詢文本中既希望做到都市更新,亦希望可能保障到私人業權為原則。在徵購問題上,強調會按照達到一定的百份比,在仍未能解決餘下的業權問題時,最後才會作出徵購,例如有關業主無行為能力或無法尋獲業權人等,與百份比有相互的關係。
陳海帆指出,諮詢文本提出都市更新的六項重要議題,對日後制定都市更新主體法律制度非常重要。而政府代表就市民對諮詢文本的疑問作詳細說明,並冀望市民能提出更多意見讓社會各界討論,集思廣益,為下一步《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法案的草擬工作提供更廣泛和有代表性的民意基礎,使立法既符合澳門社會的實際情況,又具可操作性。
法務局局長劉德學表示,將來的城市總體規劃與都市更新會有相互促進的過程,即使為加快都市更新而制訂的專門規劃,強調一定要符合《城市規劃法》的要求,將來各種規劃之間亦應該相互協調。
至於業權百份比的計算方式,按照物業登記,現時每個單位都有其價值及業權比例。而估價是否合理及給予業權人較優惠及合理的價錢,是推動都市更新重要的先決條件。但如果估價不合理、賠償機制不夠充分,可能大部份業權人都反對,不會接受都市更新的方案。
不少居民希望將來的都更方案能為業權人提出更多誘因,為業權人的私人利益提供充分的保護。
諮詢文本異可都市更新 亦充分保障業權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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