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澳門高等教育正面臨新的機遇,尤其是回歸以來,特區政府通過一系列政策法規不斷完善澳門高等教育,尤其近年來不斷與內地及國際合作,不斷提高本澳高等教育質量,而作為負責輔助、跟進及發展本澳的高等教育的政府部門,高教局一直發展優質高教、促進學術交流,為本澳高教事業盡心、竭力為市民服務。
澳門的高教歷史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1594年由耶穌會創立的中國首間西式高等教育機構——聖保祿學院,但聖保祿學院因1835年的一場大火變成如今澳門的地標大三巴牌坊。此後,澳門高等教育歷經百年沉寂,直至1981年,由中國人開創建的東亞大學。
澳門的現代高等教育發展只有30多年,早期由於高等院校較少,提供的課程及學術範疇亦較為單一。但隨着院校逐漸增加,以及社會對不同專業知識的需求,課程類別已日趨多元化。目前澳門共有10間高等院校,當中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旅遊學院以及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四間為公立院校,澳門科技大學、澳門城市大學、聖若瑟大學、澳門鏡湖護理學院、澳門管理學院、中西創新學院六間為私立院校。
而隨著大灣區的建設,高教局的工作至關重要。其實高教局的前身是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至今年2月11日方升格為正式部門,其主要職責包括研究、建議及推動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教育公共政策及高等教育制度的措施,並評估其執行的成效;透過規劃活動及研究高等教育的現代化與多元化,以及考慮其與本地、區域及國際情況的配合,構思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教育發展及國際化的策略,並提出有關建議;推動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教育的發展,協助提升學術活動的素質和高等教育的學術、教學及研究水平,以及協助持續提升高等教育課程的素質;
促進及跟進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教育素質保證機制的實施;籌備政府就高等院校事宜所作決定的支援工作,尤其是關於私立高等院校的設立、認可、章程、組織、運作及關閉的事宜,並對高等教育課程的開設、確認、開始運作、修改、中止和取消組成卷宗及提供意見;協助高等院校進行績效評鑑,以定期及系統化的形式跟進執行高等教育政策所需的財政、財產及人力資源的管理;提供技術及行政支援,尤其透過訂定及發佈高等教育學歷審查方面的標準或指引;支援高等院校的運作,並建議切合高等教育發展及院校正常運作的措施,以及行政、技術和教學的程序;就私立高等院校的特別支援方式提出建議及跟進有關運作;參與、協調或支持由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院校或校本部設在外地的高等院校所推動的有關高等教育的研討會或培訓活動,以及提高從事高等教育教學職務的人員或學術研究的人員的素質;促進已完成中學教育的學生、擬提升學歷或學術資格及欲進行高等教育學習的市民接受高等教育;進行識別急需人才培訓的範疇的研究,以及發佈具高等教育學歷的人士的就業及從事專業工作的資訊;促進及支持高等院校學生的流動;協調在高等教育領域的本地、區域及國際合作形式,鼓勵及支持文化、科學及科技的交流,並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本地或外地的公、私立院校或實體訂立協議及議定書;促進教學活動與研究活動之間的互動,以及向本地社群提供專業服務,藉此在經驗交流和相互援助上建立互惠關係;協助高等教育範疇內的文化推廣活動;進行及持續更新有關高等教育課程的各項登記,以及為發出執照而作出的私立高等院校的登記;組織及持續更新有關高等院校的教學人員、非教學人員、學生、課程計劃,以及高等教育學歷認可的資料庫,並進行相關資料統計;促進及支持出版教學及學術著作;在與高等教育局有關的高等教育政策、措施及活動方面,確保及協調與傳媒及公眾之間的關係;推廣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教育素質在外地的形象,並宣傳高等教育局在發展及保證澳門特別行政區高等教育素質方面的活動;就向高等院校學生提供資訊及輔導的機制,以及尤其是圖書館、閱覽室、研習室、食堂、電腦資源和多媒體工具等關於學術支援、社會文化及康樂方面的設施、基礎建設及其他設備,提供及維持合適的條件;為在高等教育局內運作的或其附屬的委員會或其他實體提供行政及技術輔助;履行依法獲賦予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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