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1日電】國台辦經濟局副局長陳斌華11日在國台辦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應詢指出,由于衆所周知的原因,兩岸制度化協商聯繫機制停擺,但我們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步伐沒有停止。推動兩岸食品、農産品、消費品安全監管合作,是造福兩岸同胞和相關産業的具體舉措,大陸方面將認真落實。希望兩岸同胞共同努力,排除兩岸交流合作中人爲製造的障礙,真正增進台灣同胞利益福祉。
有記者問:「26條措施」第11條提出,推動兩岸食品、農産品、消費品安全監管合作。針對有記者問及「26條措施」第11條相關內容,陳斌華介紹說,爲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推動台灣輸入大陸商品便捷快速通關,支持兩岸第三方檢驗檢測市場發展,大陸海關正加快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研究制定采信第三方檢驗機構結果管理制度。目前,采信制度已在一定範圍徵求意見,大陸海關將根據意見進一步完善幷儘快推動出臺。條件成熟後,符合要求的台灣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出具的檢測結果可被大陸海關采信。
他表示,這項制度實施後,大陸海關將降低來自台灣相關商品的查驗率,進一步提升台灣輸往大陸商品的便利化水平。同時,將助推兩岸第三方檢驗檢測市場發展,台灣有關檢驗檢測機構將有機會獲得更多檢驗檢測業務。
陳斌華應詢時還介紹說,爲提升通關時效,壓縮通關時長,降低企業物流成本,11月1日,海關總署發布實施《關于對進口汽車零部件産品推廣實施采信便利化措施的公告》,對包括從台灣輸入大陸的《進出口稅則》8708章節涉及3C認證的8個HS編碼的進口汽車零部件,海關在檢驗時可直接采信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書,原則上不再實施抽樣送檢。
陳斌華就此表示,目前台資金融機構在大陸設有融資租賃公司7家,業務開展良好。銀保監會已出臺《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正制定《小額貸款公司業務經營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融資租賃業務經營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上述政策性文件將平等對待包括台資企業在內的發起人按照相關規定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
他說,下一步,銀保監會將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管制度,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台灣金融機構和企業發起或參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優化服務,推動兩岸金融業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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