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修改勞動關係法,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稱,法案提出僱員若在每週休息日工作,在 30天內可取回 2天補假,政府提交給委員會的第 2份工作文本,刪除由僱主指定僱員補假日期的字眼,委員會關注日後如何操作,以及補假的日期。政府代表稱,需由勞資雙方協商訂出,委員會希望能清晰相關條文,並關注強制性假日疊假的補償問題。 黃顯輝表示,法案新增 5天的男仕有薪侍產假,僱員需提交嬰兒出生證明的相關文件給僱主。至於修改勞動關係法法案的其他內容,黃顯輝稱,政府維持現有立場,不作修改。委員會爭取儘快完成意見書,希望短期內能交給立法會大會討論。 (黃偉昌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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