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內地男商人自稱“賭神”,訛稱一個月內可雙倍贏錢且可獲豐厚“回報”,成功騙取一名內地女子三十六萬港元。涉案“賭神”得手後給予對方少少“甜頭”,最終失聯。司警接手調查,拘捕該名“賭神”,正追查贓款的下落。
被捕男商人姓胡,四十二歲,內地人;涉巨額詐騙送交檢察院處理。案中女事主為內地人,四十四歲。
案情指,上月下旬涉案的胡某在本澳某賭場認識女事主,兩人交換通訊方式。至本月四日晚上,兩人再次在賭場重遇,胡某即“出蠱惑”訛稱自己賭術精湛,只要“投資”三十六萬港元,一個月內便可贏七十二萬元,同時每日可獲取“投資額”百份之二作回報。女事主信以為真,交出三十六萬元,之後從旁觀看胡某投注耍樂。同日晚上胡某先贏十萬元,將當中的六萬元作“回報”交女事主,之後就開始玩“拖字訣”。至本月六日,胡某再網上轉帳多一萬港元給女事主後便失蹤。
司警本月九日接獲女事主報案,報稱損失三十六萬港元。經調查分析鎖定目標,翌日胡某經關閘入境時將拘捕,其承認私取了該筆款項,聲稱當時“有急事未能還錢給女事主”。警方正追查贓款的下落。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