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建證券市場取代香港金融中心地位?
賀:想法不實際
【本報消息】有指澳門將建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證券市場,甚至取代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行政長官賀一誠接受電視台訪問時坦承想法不實際,目前亦未具條件建立金融中心,因本澳在金融方面的法律空白,只有《融資租賃法》,“稅法”、“基金法”、“信託法”等缺位,難以吸引投資。若要成為金融中心或發展金融市場,必須有相應法律支撐,故需要加快立法和修法工作,首要修訂“稅法”。
成文法先天不足
賀一誠形容澳門取代香港金融中心地位的想法不實際,環顧全球金融中心,如英國、美國、新加坡、香港等地,都是採用《普通法》,但本澳採用《成文法》,如同法國、德國,《成文法》國家的金融中心不會發展迅速。因為《成文法》特點偏重法典,《普通法》則偏重案例,當法官判了案例,有了案例和定義,不論是投資抑或買債券,都可以看到風險,有例可依,這就是《普通法》的強項;《成文法》則較弱,不少事情都難以預測,當出現問題要修改法律,難以配合市場發展。正因不可將很多未知因素放入法律中,故本澳金融方面存在不少問題。
賀一誠認為,本澳現階段在金融方面的法律仍較空白,未具發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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