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警察總局局長助理梅山明列席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解釋保安當局計劃測試在天眼中加入“後台”人臉識別技術,只是協助警方篩選有犯罪嫌疑人出現片段的工具,警員得到片段的日期和序號後再翻查,加快查找時間,增加辦案效率;他並解釋,除非片段涉及案件,否則被錄影的人不會被翻查,亦不會被人知道被錄影。 議員蘇嘉豪口頭質詢相關人臉識別技術,質疑警方使用天眼尚有天眼法監管,但使用人臉識別卻似乎不受約束,梅山明稱人臉識別並不包含在天眼法內,又強調是防止犯罪而非監控市民,警員看完片段會有記錄,若有的疏忽會受紀律懲罰甚至刑事懲罰。 列席會議的個資辦副主任邱顯哲表示,會因應國際趨勢和澳門的實際情況,未來會提出修改個資法的可行性研究。(郭錦冰 林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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