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內地與澳門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達司法文書和調取證據的安排》修改,修改內容主要包括透過構建內地與澳門司法協助網絡平台,以電子方式轉遞司法協助相關文書;授權內地部分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特別是粵港澳大灣區內的基層人民法院,直接與澳門特區終審法院進行委托送達司法文書和調取證據;新增透過視頻、音頻等方式作證等。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分別代表特區和最高人民法院簽署,3月1日起生效。 張永春在簽署儀式上表示,簽署修改文本是落實國家主席習近平視察澳門講話精神的重要舉措,將進一步提升澳門與內地的民商事司法協助效率,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黃翠婷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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