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在網頁“安全與你”欄目中發文,認為危險品管理現狀及統一立法具有迫切性,特區政府正分析各部門提交的意見,將優化法案條文,盡快提交行政會討論,並公開諮詢。 文章認為,危險品會被儲存於工業場所或建築地盤,而據現行建築安全條例和防火安全規章,工業大廈最初預計用途並不包括儲存化學危險品,相關建築安全設計和防火滅火條件都有欠針對性,加上工廈又鄰近民居,倘若不慎發生事故,會嚴重威脅社區。 文章又稱,政府 5個司長工作範疇轄下共有多個部門管理不同的化學危險品,亦有一定的制度規範,但制度之間並無協調,部分亦已相當滯後,且有權責不清、職權錯配、職能重複等情況,監管制度欠缺通盤考慮,導致監管困難,偶有無法可依,有法難依的現象,必須全面檢討。 (林智文 鄭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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