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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警局擬七年擴編二百五人

2020-01-21 06:35


    立會一般性通過《司法警察局》法案

    司警局擬七年擴編二百五人

    立法會大會昨日下午一般性通過《司法警察局》法案,多名議員關注司警局大幅擴編人員的問題。保安司長黃少澤解釋,司警局近年增加不少職權,包括維護國安、網絡安全等,工作量大增,刑偵人員經常加班加點,認為有必要擴編確保人員休息權。是次擴編二百五十人,且是七年逐步填補,即年均填補約三十人,形容擴編人數只是“好少好少”。

    工作量大增常加班

    黃少澤稱,司警局近年增加不少權限,包括維護國安、打擊電腦犯罪、網絡安全等,全部需要人手。以維護國安為例,當年立法後只在司警局增加一個特別調查處,只有十多名人員,但負責情報、調查、宣傳及政策研究等大量工作,故需不斷抽調刑偵人員協助。網絡安全同樣需要刑偵人員協助情報收集及分析,才能預判風險及提早預防。

    現時,司警局的編制為一千三百五十六人,刑偵人員為七百多人。黃少澤表示,刑偵人員經常要超時工作,平均每周工作五、六十個小時,最多達七十個小時,故有必要擴編人手,確保人員的休息權。他說,是次擴編二百五十人,當中一百七十六人為偵查員,其餘為技術員。

    增人手涉維護國安

    有議員關注司警局擴編人員,會否打破特首競選時“不增公務員編制”的承諾?黃少澤說,行政長官是作出原則性的承諾,倘真的有需要(人手),他亦會支持,尤其擴編人手涉及維護國安等重要問題。

    法案建議豁免公開負責秘密職務工作人員的身份,如晉升開考的名單及任用等,有議員形容猶如“秘密警察”,擔憂出現濫用情況。黃少澤表示,現行法律允許警方偵查個別犯罪時可以“臥底、放蛇”,但澳門社會細,加上所有入職警員的名單均會公佈,只要網絡一查就一清二楚,加大“臥底、放蛇”取證難度;“臥底”人員面對黑社會亦有好大風險。

    他舉例,香港乃至英美警察都是不公佈人員名單,但澳門現時只是不公佈極小部分人員,及經說明理由,獲行政長官批准才能不公佈。又稱不公開不代表是“秘密警察”,這樣的指證是無道理的,警察所做的事一切會依照法律規定、許可下去進行,不存在所謂的“秘密警察”,亦與“蓋世太保”之類有極大差異。

    “臥底”人員風險大

    亦有議員擔憂日後增加資料互聯職權,毋須向部門打招呼就可直接索取資料,可能出現濫用。黃少澤表示,現行法律已賦予司警局有權查閱民事及刑事身份資料,查閱在行政當局、公共自治實體及被特許人的資料庫內與犯罪有關的資料。但每次發公函向部門索取資料,一來一往需時約廿日,故希望引入資料互聯職權,提升執法效率。強調資料互聯只查閱警方有權查閱資料部分,一切依法進行,而互聯系統亦會把索取資料過程記錄在案,並由個資辦作出監管。

    《司法警察局》法案並建議,調整司法警察局的職權,明確將涉及資訊網絡安全和國家安全的犯罪列入司警權限;賦予司警局多個廳處的主管人員具刑事警察當局身份;完善關於刑偵人員使用或攜帶自衛槍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