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訪鄂人士禁入賭場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刊登第26/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自廿七日零時零分起,限制所有在入境澳門特區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湖北省的人士進入娛樂場。
該批示指出,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的評估,本澳將面臨新型冠狀病毒社區爆發的危險,有需要作出相關規定。博彩監察協調局會嚴格執行該項批示,有權查驗娛樂場客人的身份,如發現違反規定,可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第4款規定,對違法者處最高兩年徒刑,或科處最高240日罰金。
博彩監察協調局繼續嚴格要求各娛樂場在405個客人出入口處及47個員工出入口處,為客人及員工探測體溫,且加密在娛樂場進行衛生及消毒工作。同時,需要嚴格執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發出的指引,要求娛樂場提供充足的口罩,以供員工佩戴。如員工身體感到不適,應立即安排就診,且通知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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