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將五華媒定為“外國政府職能部門”
中方批美干涉新聞自由
據新華社、上觀新聞報道:針對美國政府將五家中國媒體定義為“外國政府職能部門”一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十九日說,中方對美方錯誤做法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敦促美方停止採取損害中美互信與合作的錯誤舉措。
促美停止錯誤舉措
據報道,美國政府近日將五家中國媒體定義為“外國政府職能部門”,要求相關媒體向美國國務院登記在美僱員和財產情況。
“我們對美方錯誤做法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耿爽在當日網上例行記者會回答相關提問時說,媒體是各國人民加強溝通、增進理解的重要橋樑和紐帶。長期以來,中國媒體駐美機構秉持客觀、公正、真實、準確的原則開展新聞報道,為增進中美兩國人民之間的了解和溝通,推動兩國人文交流發揮了積極作用。
耿爽表示:“美方一貫標榜新聞自由,卻對中國媒體在美機構正常運作進行干擾、橫加阻撓,毫無道理,不可接受。我們敦促美方摘下意識形態有色眼鏡,摒棄冷戰零和博弈思維,停止採取損害中美互信與合作的錯誤舉措。”
保留作出反應權利
“我們保留對此事作出進一步反應的權利。”他說。
據報道,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援引美國國務院一位高級官員的話表示,根據美國《外國使團法》,新華社、中國國際電視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中國日報》和《人民日報》將被指認為“外國使團”。
這意味着上述五家機構將被美方視為中國政府的外交前哨,受到新的限制。按照美國國務院匿名官員的說法,新規將要求五家機構必須像外國外交機構那樣,向美國國務院提交員工個人信息,以及在美工作人員的流動情況,還包括新聘或離職情況。
五家機構還須報告是否在美擁有或租賃資產,並在今後購買或租賃辦公空間時獲得美國政府批准。不過這一要求並不適用於購買或租賃房屋的個別僱員。
美國國務院一名高級官員對《華盛頓郵報》表示,上述搜集到的信息將與包括美國情報部門在內的其他政府機構共用。至於信息具體將被如何使用,以及新規如何實施,相關公告將於近期正式發佈。
《外國使團法》於一九八二年頒佈,法律所涉事務包括提供簽證、獲取財產以及在刑事犯罪中擴大外交豁免權。
與此同時,法律也規定了外國政府機構在美國的運作方式。
對抗中國最新舉措
有分析認為,這是特朗普政府對抗中國在美影響力和所謂中國“情報活動”的最新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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