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感染新冠健康證明只用一次
珠安排酒店醫學觀察費用約一萬人幣外僱自付
【本報消息】政府今日起實施外僱入境新措施,除要在珠海指定地點醫學觀察十四日外,還要獲得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醫生證明方可入境。惟有外僱誤以爲取得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醫生證明後,便可多次往返珠澳。衛生局長李展潤昨日澄清,外僱完成十四天隔離期取得的醫生證明只能使用一次。若外僱取得證明後再次往返珠澳,要重新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
他稱,珠海市全力支持本澳抗疫工作,已安排隔離地點和醫學觀察程序。醫學觀察安排在條件優越的酒店,十四天醫學觀察的住宿、餐飲和管理及一系列的醫學檢查費用不超過一萬元人民幣,費用自理。
有需要外僱可致電內地電話(+八六)七五六-七七二二-八八八八。強調完成醫學觀察沒有問題的外僱,將以專車專道直接送至本澳,否則醫生證明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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