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首次細則性討論“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表示,委員會認同整個法案的立法方向及目的,短期內將要求政府代表就法案的技術性問題列席解釋。
何潤生表示,法案主要是就現行司警局特別職程作出幾方面修訂,包括增設法證範疇的特別職程,調整原有刑事偵查人員的職程,包括增設督察長及刑事偵查主任兩個職級並調整薪俸,以及提高刑事技術輔導員的薪酬。他指出,修法工作是希望能夠通過法案吸引高科技人才及各方面專才加入,強化專業能力、充實和穩定刑事技術以及刑偵隊伍,提升執法成效,以及應對本澳現時的治安環境。
委員會亦關注刑事偵查人員工作制度,指現時刑偵人員為預防及滅罪需要待命,建議刑偵人員可要求提供每周超過44小時工作時數的服務。委員會又認為,法案與現行其他行政法規內容可能出現重疊,如特別職程的工作制度與一般公職人員職程制度之間的分別,應如何配合和完善,仍需待政府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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