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區社諮委麥興業表示,抗疫期間,本澳先後發生多宗與疫情相關的犯罪,當中以網購口罩詐騙事件最多,截至上月廿九日,已有至少四十七人被騙。另還出現居民身份證資料被盜用等情況,值得社會關注。
抗疫下居民足不出戶期間,不少人透過互聯網及手機通訊軟件互傳防疫信息,當中很多是未經證實就已在各大社交媒體廣泛傳播,有些信息甚至會令居民不安,引起恐慌。他認為當局應嚴懲在疫情期間涉及「發國難財」的犯罪行為人,不能以一般標準去處理,如網購口罩詐騙事件,現行澳門《刑法典》針對詐騙罪最高刑罰處三年徒刑或科罰金,而根據以往經驗,一般只會科處徒刑暫緩執行或罰金,甚少見判處實際徒刑,相比內地尤以廣州市為例,對發怖虛假訂購信息等涉口罩詐騙的行為人判處六個月至四年徒刑,並科處罰金。
針對疫情期間謠言廣泛傳播令居民恐慌不安的問題,本澳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中第三十一條的散佈流言引起恐慌罪早已有規定,認為政府應對此加強宣傳,增強市民勿傳播謠言輕信謠言的意識。
麥興業希望政府參考鄰近地區,進行修法或者立特別法,加重懲治在疫情期間以疫情為基礎衍生的犯罪,達到阻嚇作用。
麥興業促立特別法嚴懲疫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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