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昨日召開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電子政務》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法案通過後將提升政府現有的電子化服務,可減少處理重覆提交紙質文件等程序,為市民和企業提供更方便的一站式電子服務。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在引介法案時表示,委員會認同以電子政務更好服務居民的立法理念。法案主要內容包括,允許以電子方式進行行政活動,該活動等同於傳統的行政活動;以電子證明代替紙本證明;免除私人遞交已由政府管有的文件;數碼化接待程序中,須使用可靠及適當的電子身份識別工具;訂定統一電子平台數碼化證照的法律效力;私人可透過電子工具接收行政通知單;電子服務由利害關係人自願使用等。
在法案討論期間,議員高天賜提到,市民在政府部門辦理業務,經常需要複印身份證,未來法案生效後能否減輕這個方面工作。議員蘇家豪則認為,政府在用電子方式收集民意方面很落後,未來政府能否更主動收集民意,特別針對一些社會上爭議性較高的話題。同時關注電子簽名法律與電子政務法律之間的關係。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時表示,法案通過後會透過行政公職局協調各公共部門整合基本資訊,統一發放到政府的網上平台,方便市民查詢。
至於收集民意,張永春指,特區政府過往在制定重大政策或措施時,都透過各種渠道、方法將信息發散出去,同時廣泛聽取市民意見,當中傳統書面收集意見基本佔2成不到,大部分都是通過電子方式。他稱,未來市民可繼續利用郵件等電子方式向政府提交意見,相信法案通過後,電子政務會令回覆效率進一步提升。
關於電子簽名法律與電子政務法律之間的關係。公職局局長高炳坤表示,電子政務法案規範三級身份識別方式,電子簽名是身份識別中的最高級;面容識別等生物識別方式,亦是未來身份識別的方式。未來將因應不同服務需要的嚴謹程度而決定採用的身份識別方式。
法案獲得立法會細則性通過,議員鄭安庭在表決聲明中指,希望法案生效後,減省行政手續處理時間,完善自助服務機功能,讓更多市民、企業使用政府電子服務,他建議政府要注重法律的落實和執行,同時注重跨部門電子政務的合作,從實質上提高公共服務的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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