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蔓延下,為避免人群聚集交叉感染,政府、私人企業和社團關閉轄下文娛設施和展演場地,原訂大大小小的藝文活動一律被迫取消,包括第三十一屆澳門藝術節、二零二零澳門圖書館周,以及多項戲劇和樂團演出等,本來正在努力發展的的藝文業界首當其衝。
全澳藝文活動停擺,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對業界供應鏈各個環節產生結構衝擊,例如某個表演藝術項目被取消,主辦單位原已投放人員、產品、租金等資源,以及預售的所得都化為烏有,同時因承接原活動而放棄同一檔期的其他工作機會,形成雙重損失;再者,項目牽涉大量台前幕後人員——如演員、導演、燈光、音響、舞台監督、技術工作人員,以至設計、攝影、寫作、翻譯、出版、廣告、手工藝等——均受到連鎖影響。
藝文產業是本澳推動經濟多元的重要元素,然而,政府目前推出的經濟紓困措施,屬普惠政策而缺乏針對性,例如免息貸款援助對象為中小企,手停口停、復工無期的藝團及個人業者只能望門輕嘆,而市面上針對自僱人士的銀行低息貸款,以至社團的直接援助金,亦大多忽略藝文工作者。不少業者都擔心熬不過寒冬而被迫退場,一棵棵幼苗可能被毀於萌芽之中,令人感到惋惜。
短期急救之餘,政府也應將「以工代賑」理念落實至藝文業界,適量加大藝文預算,以推出更多專項資助計劃、線上展演項目、公共藝術設置、特別場地政策等,長遠亦應研究改革文化資助政策、建立專業認可制度,以進一步提振業界的免疫體質。故此,藝文界殷切期望政府能陸續舉辦公開座談會以集思廣益,進而有系統地推出更多貼近實際需要的紓困和振興政策。
為此,議員蘇嘉豪現行使《基本法》和《議事規則》之監察的權力,向特區政府提出書面質詢如下:
一、台灣文化部近期推出十五億元新台幣的《紓困振興辦法》,不但涵蓋受疫情影響的法人、商號等,還保障承攬合同受影響的自然人;香港政府亦委託藝術發展局向約四千名自由藝術工作者發放津貼。為貫徹經濟多元、留住人才的理念,請問政府會否積極考慮針對受疫情影響的藝團及個人業者推出其他紓困措施,如直接補助、帶津培訓等,以填補政府對中小企支援,以至銀行和社團對自僱人士援助的不足?
二、為實現藝文業界「以工代賑」的理念,請問政府會否擴大相應的公共投資,及早籌備針對創意設計、文化展演、數碼媒體等不同的公共藝文專案,透過展演活動重新振興整個業界供應鏈?此外,政府又會否在不同基礎建設加入公共藝術設置的預算比例,同時在部分政府物業增加採購本地創作藝品,為藝文界提供更多元的發揮機會?
三、即使政府願意因應疫情衝擊,而在今年下半年加倍補辦藝文活動,但場地檔期爆滿將是一大考驗。請問政府會否積極開闢更多公共空間,以及放寬「藝文空間釋放計劃」的範圍及使用條件,以供展演場地、文創市集之用?政府又能否加快建設文化中心旁邊的黑盒劇場,並重新考慮另覓選址興建新中央圖書館以保留舊法院作長期使用的黑盒劇場?此外,對於已獲資助的展演項目,除了允許延長完成期限,政府又會否支持因應疫情而調整其原訂的呈現方式,例如由實體改為線上,以儘量舒緩實體場地的需求,也能保障市民於抗疫期間仍能享有基本的文化權利?
蘇嘉豪促籌劃藝文界抗疫紓困振興政策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