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應變協調中心昨日表示,前天傍晚接到香港衛生署的通報,香港一名新增確診患者(第884例)於早前曾到澳門,與早前3月29日確診的40歲女病人(即香港第635例),於3月22日至27日期間一同到訪澳門。
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指出,根據流行病學的調查,上述兩名確診患者在澳門期間一同活動,行程一致。2人在澳門期間接觸過9人,包括1名同住者及8名一起聚餐者、見面人士,此等人士均已被列為密切接觸者,並已被安排於離島綜合體臨時隔離中心進行醫學觀察。其中,與患者於3月22日作最後接觸的人士,經過兩次核酸檢測並呈陰性,已於4月5日解除隔離。
至於與患者於3月24日作最後接觸的5人,經過兩至三次的檢測並呈陰性,將於明天解除隔離;另外有3人的解除隔離時間分別是4月8日和4月10日,醫護人員會為其安排進行相應的檢測,如果結果呈陰性,也會按時解除隔離。
醫觀時間以24小時為單位
梁亦好補充,進行醫學觀察的時間計算是以24小時為單位。舉例:如隔離人士於晚上7時抵達澳門並開始進行隔離,那麼於14天後的7時才到解除隔離;如隔離人士的解除隔離是凌晨1時,則可能需要延至翌日早上解除;另外有極少數的特殊情況,假如隔離人士曾拒絕提交樣本,或者從家居移至酒店進行隔離,以至進行樣本測試的時間被推後,則亦有可能延後其隔離時間。
第43例確診患者
不存在隱瞞接觸史
對於有傳媒問及第43例確診病人在入境時有否申報曾接觸過確診新冠肺炎的親友,梁亦好回應表示,經調查核實,第43例確診患者於3月30日返抵澳門,她於3月13日曾接觸過丈夫的確診新冠病毒肺炎的姐姐,故第43例確診患者於返抵澳門前14天內的確未有接觸其他確診者,認為其不存在故意隱瞞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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