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本澳新聞
  • 要聞
  • 兩岸觀察
  • 華澳人語
新聞
  • 選舉涉違規宣傳五宗 卅二人重簽代表法人
  • 南海伏季休漁結束 百多漁船出海作業
  • 菲婦感染登革熱危殆 今年第六宗輸入病例
  • 房屋局加緊為經屋做契 向青怡購者發出許可書
  • 檢院對9被告裁判的聲明
  • 特首晤南部戰區政委魏亮
  • 經局講解青創援助申請條件
  • 陸澳全力追查電騙 司警絕非坐以待斃
  • 新批發市場快將運作
  • 非漢瘧疾今年首傳入
  • 負責任博彩認識度調查將開始
  • 港男涉爆竊女友疑作假證詞
  • 問題利賓納回收擴大
  • 史文工作委員會開會
  • 世旅經論壇興義舉行推介晚宴
  • 井岡山幹部教育學院 澳同學會成立弘揚愛國
  • 宋碧琪重申繼續為民喉舌
  • e行卡•澳門通首發
  • 施家倫建議炒庸官還富於民
  • 陳明金盼來屆立會積極 完善公共利益民生法案

社屋輪候住屋補貼 政府延長發放時間

2020-04-10 03:52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延長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的實施期間》行政法規。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為減輕社會房屋輪候總名單內經濟狀況薄弱的獲接納家團在輪候期間的住屋負擔,建議延續向符合資格的社屋輪候家團發放臨時住屋補貼。為此,制訂了《延長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的實施期間》行政法規。
  法規規定,參加2017年社會房屋申請且被列入社會房屋輪候總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只要其成員非為社會房屋承租人或社會房屋承租家團的成員,且每月總收入不超過對申請社會房屋訂定的限額,均可申請發放住屋臨時補助。
  有關計劃於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間實施,住屋補助最多發放12期,1至2人家團每月補助金額為澳門元1,650元,3人或以上家團每月補助金額為澳門元2,500元。申請人須於2020年5月20日或之前提出申請。
  申請時,須提交已填妥及簽名的申請表,申請人及家團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及收入證明文件。如在申請補助前90日內曾向房屋局提交上述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及收入證明文件,則可豁免提交該等文件。
  有關計劃的現有受惠家團,只須提交家團成員的每月收入證明文件,經核實符合資格,將繼續獲發補助。
  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