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署去年工作報告中特別指出,逾六成的匿名舉報或投訴個案屬子虛烏有、與事實不符的個案,甚至有跡象顯示有人試圖利用這些舉報來達到打擊他人的目的,無疑是對公共資源的一種濫用。未來會針對性部署和加強宣傳,引導市民正確利用舉報機制。
廉署表示,去年市民以匿名舉報或投訴的個案有三百一十九宗,當中逾六成 六屬子虛烏有、與事實不符或無法進一步取得成效的個案,無疑是對公共資源的一種濫用,甚至有跡象顯示有人試圖利用這些舉報來達到打擊他人的目的。報告顯示,在行政申訴中涉及多宗部門招聘人員的投訴,包括廉署收到匿名舉報反映衛生局近年招聘人員開考屢次出現典試委員會成員與投考人存在親屬關係但沒有迴避,但經調查沒有發現有關情況。
廉署認為,舉報人以匿名方式作出的舉報與事實不符,甚至有“冤枉好人”之嫌,致使廉署及當局耗費不少資源及時間,此等行為應予以譴責。必須指出市民應謹慎行使投訴及舉報的權利,實名舉報,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廉署期望市民在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時應有理有據地作出投訴或舉報,未來會運用具針對性的部署避免舉報機制被濫用,亦會透過不同渠道加強宣傳,引導市民正確利用舉報機制。
逾六成匿名舉報投訴 屬子虛烏有不符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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