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在北京召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審議《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依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就相關問題作出若干基本規定,履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憲制責任。中央出手介入,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安法制執行機制,國人額手相慶,可謂大快人心,香港亂局有望早日結束,重返昔日盛景。
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治理體系,是完全必要的。香港回歸以來,國家堅定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一國兩制」實踐在香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同時,實踐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面臨新的風險和挑戰。其中香港特區國家安全風險日益凸顯,反中亂港勢力公然鼓吹「港獨」、「自決」、「公投」,從事破壞國家統一、分裂國家的活動。
近年來,有外國和境外勢力公然干預香港事務,透過立法、行政、非政府組織等多種方式進行插手和搗亂,與反中亂港勢力沆瀣一氣,並提供保護傘,利用香港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活動。相關行徑已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損害法治,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必須採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防範、制止和懲治。
一個國家的事情,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事情,怎會變為要聽從外國的命令和意旨辦事,一國兩制焉能變外國兩制。香港回歸已有22年,由於反中亂港勢力和外部敵對勢力的阻撓,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一直未能完成,現時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改變香港特區國安領域長期「不設防」局面,加強國家安全工作。中央所作決定為港澳社會廣泛支持,堅決支持中央決定,堅定維護國家安全。
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堪稱表率。早於2009年初澳門順利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的本地立法,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2018年建立了維護國家安全的頂層領導和決策機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持續推進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制、體制和機制,為維護國家的總體安全,同時也為澳門「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構築了牢固基礎。
有國才有家,維護國家安全,是港澳特區和廣大居民的神聖義務和應有責任,傳承愛國愛澳的民族情懷和優良傳統,不斷增強作為中國人的責任擔當和自覺行動。因應內外環境複雜,防微杜漸加強普法具有現實意義,特區政府可持續加大宣傳力度,深入宣傳推廣憲法和澳門基本法,進一步增強澳門居民的愛國愛澳情懷,共同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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