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細則性討論修改司法官培訓及實習制度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會議。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政府清楚表達法案是希望收緊司法官准入條件,應重質不重量,投考要求新增最少有 4年法學課程,投考人亦要有 2年的本澳工作經驗,不論工作性質。陳澤武引述政府強調,有關要求是希望投考人了解社會,不應區分工作經驗是否與法律相關。 至於法案建議新增專業面試,陳澤武稱,專業面試不具淘汰性質,但表現良好、加分有助整體排名。 法案又提出若沒有經過相關培訓制度考核的法官,可以從事法學的職業年期提升至至少 10年,政府強調自回歸至今適用相關情況只有 5人。(葉永貞 黃翠婷)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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