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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屁股指揮腦袋鑑否「港澳關係條例」

2020-05-28 05:28
  真是意想不到,蔡英文「回鍋」兼任民進黨主席後,昨日第一次到民進黨總部主持中執會,在會前就香港情勢相關議題向在場媒體作說明的內容,竟被國民黨主席江啟臣既是嘲笑又是「鼓勵」地形容為「知錯能改」。而她也如啞子吃黃連般,難以反駁。
  被江啟臣所指「知錯能改」的事態,是指蔡英文對《港澳關係條例》的態度。本週日,香港「黑暴」以抗議「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為籍口,在鬧市進行恐怖襲擊,警方拘捕了一百多人。蔡英文當晚在其臉書寫道,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六十條,香港情勢一旦發生變化,可停止適用該條例一部或全部。也就是說,香港將被視為大陸地區的城市,適用《兩岸關係條例》。
  意想不到,蔡英文此言一出,立即「炸鍋」。最憤怒的當然是香港的「黑暴」們。如果去年蔡英文不是利用他們的「反修例」來製造「恐中反中」氣氛,其民調又怎能從谷底翻身,最後高票當選?現在得以繼續安坐「總統」龍椅了,就渾然忘記他們曾經做出的「貢獻」了。本來,在「五二零講話」中沒有一字提到去年叫得震天價響的「今日香港,明天台灣」,他們就已經極為不滿了;現在竟又要中止適用《港澳關係條例》,等於是斷了他們到台灣逃難申請庇護之路,直把他們當作是「秋後扇」,使得他們將面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秋後算賬」,真是忘恩負義的寡情薄義者。已經被警方拘捕兩次的黎智英,更是直接點名蔡英文向其「將軍」,呼籲她立即「鬆綁」,收容他們。
  在台灣內部,也是一面倒地指責蔡英文。不但國民黨反對,就連蔡英文的盟友和選民基礎如時代力量、台灣基進黨,以及人權組織等,逆蔡英文之道而行,提出修訂《港澳關係條例》第十八條,以補強其在收容港澳地區的異見者呈現的不足。這種強化《港澳關係條例》的訴求,與蔡英文所意圖的「中止」適用《港澳關係條例》,正好是背道而馳。
  其實,蔡英文拿「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來說事,更為暴露其「兩面派」真面目。實際上,執政民進黨這幾年制定的《國安六法》等也是以「國家安全」為主題的系列法律,哪一項不是比「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更「辣」?倘蔡英文的邏輯能夠成立,那麼她也應當中止適用《國安六法》等惡法。
  如果說,國民黨的「知錯能改」,蔡英文還可以「骨」一聲吞落肚的話,那麼,盟友和基礎選民也反彈,卻就是「不可承受之重」了。雖然她已經不能再次參選爭取連任,但她正在憧憬民進黨能夠長期執政下去。因而千萬不要重蹈陳水扁、馬英九在第二任就聲望走下坡路,致使其接棒人選人翻馬仰,丟失政權的覆轍。而因她的臉書而引起的反彈,可能會是百里長堤的第一道裂縫,如果不及時修補,就將會隨時崩潰,洪水洶湧。
  因此,蔡英文先是指令陸委會及「國安高層」放風,謂她的臉書所言,是為了警告北京,並不打算有「廢法」的實質性行動。前日早餐到憲兵指揮部視導時,又親自對記者說,國民黨的「切割香港」之說,是錯的,她將於當晚作出完整說明。但可能是難以自圓其說,尤其是《港澳關係條例》是由她主持起草法案的,要真的「中止」適用,還會有「慈母棄子」之痛。但是,又收不回「中止適用」的說法,否則就是自我打臉。一二因而如何表達,還真的要費盡腦汁。
  昨日,可能是已經求救於蘇貞昌或「行政院」的智囊們,終於找到一個既不會傷害自己,又可以向香港「黑暴」和台灣盟友及選民基礎作出「交代」的表達方式。她說,當天上午她有機會跟「行政院長」蘇貞昌討論,已經達成共識,由「行政院」組成專案,對於香港朋友提出「香港人道援助行動專案」,這個專案會由陸委會負責規劃,也會做跨部門協調專案,這個專案也會盤點我們相關的資源,對港人居留安置、照顧進行完整規劃,包含預算框定和協助機制的明確化等等,希望陸委會在最短時間提出他們的規劃,會對社會大衆說明。
  蔡英文的表述有點迂迴,完全不敢觸及《港澳關係條例》。否則,等於是承認自己的「中止適用」之說是錯的;而且,倘是「中止適用」,陸委會處理上述專案時,就將失去法律依據,難於踐行「依法行政」。因為整個台灣地區的法律庫房,只有《港澳關係條例》第十八條的規範,有此授權。
  陸委會作為主管大陸和港澳蒙藏事務的機關,當然是必須主持該專案。但該專案涉及到方方面面,包括居留管理的「內政部」,社會治安管理的「警政署」,勞動行政管理的「勞動部」等。在其中,可能「警政署」會反彈,認為這是「引狼入室」,萬一「黑暴」們對生活感到不如意時故態復萌,跑到大街上亂砸亂打,怎麼辦?當然,蔡英文為了政治需要,會將可能會反彈的「警政署」壓下去,「警政署」的首長也只能是摸摸鼻子認慫,此後注意加強防範就是了。
  其實,蔡英文聲稱要對香港「中止適用」的《港澳關係條例》的法案,就是
  在二十多年前,她本人奉李登輝的指示,主持起草的。並先後三次到港澳進行調查研究,及為法案初稿徵詢意見,她在澳門舉行座談會時,還當即接納筆者和譚志強博士的意見,將初稿中對「澳門居民」的定義,從原來比照香港「BNO」的方式來排除持有葡國旅行證件的華籍人士,修改為符合《中葡聯合聲明》「中方備忘錄」的規定。
  就在制定《港澳關係條例》的過程中,蔡英文本人就曾經遭遇「屁股指揮腦袋」的煩惱。該法案在經「行政院」院會審議後,提請「立法院」履行立法程序。那些民進黨「立委」,雖然對將回歸後的港澳地區視為有別於大陸地區的「第三地」,因而必須制定一部有別於《兩岸關係條例》的《港澳關係條例》,是沒有意見的,但也便要從雞蛋裡挑骨頭,以證明自己的「存在」。因此,法案原來的標題《台灣地區與港澳地區關係條例》,是比照俗稱為《兩岸關係條例》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模式的。但民進黨「立委」認為,兩岸之間的關係是對等的,因而兩岸人民可以「平起平坐」。而台灣是「中央」,回歸後的港澳是地方,兩者間不對稱,因而硬是將之改為《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而且,還有民進黨「立委」打岔,倘是簡稱為「港澳關係條例」,其中的「港」是否是否北港,「澳」是否蘇澳?更離譜的是,硬是將法案中比照《兩岸關係條例》第一句的「兩岸統一前」,也給「拿」掉了。
  陳水扁上台後,委任蔡英文為「陸委會」主委,此時香港、澳門將已先後回歸,因而港澳事務從「外交部」劃歸「陸委會」主管。不久,民進黨「新潮流系」成員劉世芳出任「行政院」秘書長,「新官上任三把火」的第一把「火」,就是要廢止《港澳關係條例》。這讓蔡英文氣不打一處來,連忙說明情況,劉世芳才收悻悻然地收回了。何況,在法律上,《港澳關係條例》是由「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並非由「行政院」公佈的法規,即使是要廢除,也得由「立法院」進行。實際上,蔡英文提出要應用其第六十條,雖然「行政院」有權下令中止適用,但也得經過「立法院」過半議席追認,如果未能過半就必須停止「中止適用」。而且,在實務上,會造成困擾,當時兩岸尚未「三通」,兩岸之間的往來還須經過港澳,實際上由澳門航空公司執行的間接「三通」,就承擔了相當比例的兩岸間客運服務。如果廢除了,兩岸之間就失去這「緩沖地帶」了。
  當時蔡英文還不是民進黨黨員,因而對《港澳關係條例》還抱持正確的態度。現在蔡英文不但是民進黨員,而且還是民進黨主席,更是民進黨籍的「總統」,就「屁股指揮腦袋」,要以民進黨的思維來對待《港澳關係條例》了,雖然這是她的「親生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