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房屋局在審批社屋申請時,揭發有兩名男子分別瞞報在內地的物業和超過「資產淨值」上限的存款。當局已即時取消兩人的輪候資格,並懷疑兩人有故意隱瞞的意圖,遂將案件轉交檢察院及交由司警局跟進調查。
兩宗案件分別涉及本澳一名79歲郭姓無業男子,以及一名23歲鄧姓無業男子。其中郭某是在和妻兒一同申請一個三人家團社屋名額時,未有將自己名下一處位於珠海的物業上報給房屋局。當局在本年初審查資料時揭發有關事實,並經由檢察院將案件轉交警方跟進調查。治安警於本年3月接獲檢察院通知後,翻查出入境記錄,發現郭某長居珠海及並未在疫情期間返回澳門。直至本月25日,郭某經關閘入境時落網,他拒絕合作,房屋局已取消其社屋輪候資格。
而涉及另一宗同類型個案的鄧姓男子則是早於2018年向房屋局申請一個一人家團的社屋名額,惟當房屋局審查其遞交的文件後,發現他在資料之外竟還有逾33萬元銀行存款並未上報,有關金額已超出申請社屋的「資產淨值」上限。當局懷疑有人故意隱瞞,因此於去年底通知檢察院處理。治安警經調查鎖定目標,並於本月22日傳召鄧某前往警局協助調查;他承認瞞報,房屋局同樣已取消其社屋輪候資格。當局現時已以偽造文件罪將兩名涉案男子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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