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都更法律制度諮詢總結報告顯示,有意見建議參考“默許制度”,即以提出反對重建的百分比來衡量,以解決業權狀況不明及空置單位情況;對於單位較少的重建樓宇,取得 90%業權同意基本與取得所有業權同意無異,無法達到調低百分比的原意,建議要結合每幢樓宇的實況作安排。 諮詢總結報告共 122條意見有關重建業權百分比,其中 76條同意有必要設定重建百分比,認為可解決業權人下落不明和沒有辦理繼承手續等情況;其中 20條意見認為有必要放寬諮詢文本建議的重建百分比;但亦有 8條意見擔心過於寬鬆,建議上調百分比,保障不同意重建的業權人;其餘 48條其他意見提出,包括將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單獨立法,或以另外法規方式規範重建業權百分比標準,以便更靈活處理百分比情況。 13條不同意設定重建百分比的意見認為,設定重建百分比有違基本法對私有財產的保護,認為須有社會充分討論和共識。餘下的 33條其他意見中,有意見質疑僅以樓齡作重建百分比標準,認為應加入樓宇殘破程度等分析;也有意見擔心商鋪對樓宇重建的意欲較低。(李惠珊 黃翠婷)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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