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男外僱左搖右擺騎單車涉醉駕送檢
單車馬路馳騁涉險點規管?
【本報消息】近日一名菲籍男外僱於中區左搖右擺地騎着一輛單車,後被警員截查時懷疑醉駕,送交檢察院處理,事件再次引起居民關注單車於道路上的行駛安全。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黃萬濱認為,居民或外僱於單車徑騎單車固然合理,但在馬路上行駛時,由於車流密度高,對同樣“人包鐵”的騎士不利,存在險情。
衝燈不讓先險象生
黃萬濱指出,現時於本澳公共道路上行駛的單車,既有用來送貨、代步,又或休閒健身之用,但有關方面皆未要求駕駛者要考取資格證,又或單車要裝設牌照等。為此,有居民誤以為單車行駛並不需要了解或遵守公共道路上的規則,衍生如衝紅燈、行人道上行駛、不按地線及路牌指示、不讓先等違規現象,更險象環生。胡亂停泊車輛於行人道或防護欄上,不僅阻礙行人,也嚴重影響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亂泊防護欄冇王管
據去年初完成諮詢的《道路交通法》諮詢總結報告,收集到的一千一百餘條意見中大多贊成完善單車通行規則,並就單車的安全通行提出如裝設照明設備、駕駛理論學習、簡易車輛註冊及投保義務等意見。
黃萬濱認為,諮詢總結報告反映出完善單車通行規則,具一定迫切性,畢竟本澳機動車輛眾多、公共道路狹窄、車流量大,單車的體積細小、反光設備不足、行車速度較慢等因素,於公共道路上行駛時存在一定危險性。因此單車駕駛者需與其他機動車輛同樣遵守公共道路的一切規定,完善單車通行規則能保障自身安全駕駛外,也讓其他道路使用者了解單車的行駛權利及責任。
為己及人佩戴頭盔
反觀港台地區,早已對單車在公共道路上的行駛方式、地點或路段、車輛配備、相關法律法規等,製作多方面的宣傳指引或使用手冊單張,兩地政府更設立單車資訊中心,及時發放單車行駛的最新信息。澳門宜參考鄰埠經驗,為騎單車人士提供更多官方資訊。
本澳雖未硬性規定單車駕駛者於公共道路行駛時,需佩戴頭盔或其他保護裝備,但為己及人,應做足準備,免生意外。建議當局有必要加強執法,通過不同媒體及渠道向本地及外籍單車駕駛者進行多種語言的安全教育,增強守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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