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一名越南男子在「睇樓」期間,懷疑被單位的租客指責造成滋擾,同屋一名男租客為同伴出頭與越南男子理論。涉事越南男子一時激動隨手拿起菜刀指嚇,雙方因此發生推攘及糾纏,最終「地頭蟲」不敵「過江龍」,男租客被對方斬傷左眼角及需要縫9針。肇事逃逸的越南男子於案發翌日晚上落網,現時已被警方以加重傷害他人身體完整性及禁用武器罪移送檢察院偵訊。
案發於5月31日傍晚約6時許,治安警接報祐漢第三街一個唐樓單位懷疑發生一宗持刀傷人事件,一名從事餐飲行業的30多歲內地男子被人用刀斬傷左眼角,送院接受治療及需要縫9針;而肇事男子則逃去無蹤,案件隨後轉交司警局跟進。受傷男子聲稱與另外兩名內地女子均為本澳一間餐飲公司的外僱,在公司安排下租住事發單位作為宿舍;由於打算搬往另一個更大的單位,事發單位的業主遂對外提前對外放租。事發當日傍晚,肇事越南男子在同鄉的介紹及陪同下前往上址「睇樓」,期間懷疑對仍在單位內休息的3名住客造成滋擾,男事主遂為另外兩名女同事「出頭」與對方理論,豈料雙方發生爭執,肇事越南男子更從單位廚房隨手拿起一把菜刀指嚇男事主。雙方發生糾纏和推攘,最終男事主被對方用菜刀誤傷,事發後兩名越南男子均逃去無蹤。
在天眼系統的協助下,司警懷疑作案人為一名姓Tran的40多歲越南男子,在澳已從事清潔員工作4至5年;當局相信作案人居住於黑沙環一個單位,但案發當晚他並未返回住處。直至案發翌日晚上,司警成功在三角花園附近將嫌犯截獲;他承認因為在氹仔上班,打算租住一個靠近關閘以便乘搭巴士的單位,案發當日下午,他在同鄉的介紹下前往案發單位「睇樓」,過程中與原住客發生口角。他辯稱持刀只是想嚇唬對方,且無意襲擊他人。由於嫌犯使用利器傷人,且肇事菜刀刀刃長度逾10厘米,警方因此以加重傷人及禁用武器罪將嫌犯移送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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