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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國家法》座談會呈現幾個特點

2020-05-30 04:07
  栗戰書完滿完成主持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尤其是通過《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决定》,揭櫫反「港獨」的大旗之後,昨日再一次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的身份,出席《反分裂國家法》實施十五周年座談會並作主旨發言,鄭重強調,我們願意為和平統一創造廣闊空間,但我們絕不為各種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留下任何空間。《反分裂國家法》關於以非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的有關規定,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台灣同胞,是不得已情況下做出的最後選擇。始終堅持做好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方式應對外部勢力干涉和「台獨」分裂活動的充分準備,目的是從根本上維護祖國和平統一的前景、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進程。有機地將反「台獨」與反「港獨」連接在一起,而且提到了國家憲法的高度。
  綜合各方面的信息看,昨日舉行的《反分裂國家法》實施十五周年座談會,具有如下的幾個特點:
  其一、在時機上極為適當。《反分裂國家法》是於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四日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並在胡錦濤主席簽署公佈後於當日其施行的。按照慣例,這個座談會應是在今年三月十四日召開。但今年初我國遇到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的襲擊,包括全國「兩會」在內的許多重要活動都要延期,這個座談會也不例外。不過,這麼一延卻是延得「有道理」。一方面,台灣當局趁著疫情大肆進行「以疫謀獨」活動,其中一個極為明顯的動作,就是推動「法理台獨」,包括「獨派立委」提案在「立法院」成立「修憲委員會」,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提案修訂《兩岸關係條例》,要刪除法例中所有「國家統一」的字句。而蔡英文在「五二零講話」中,也正式發射「修憲」的信號彈,並以「國家共同體」來包裝「台獨」主張,而這些「台獨」活動都是在三月十四日之後進行的。因此,座談會的延後舉行,正好就可及時地針對這些「法理台獨」的行為,結合《反分裂國家法》賦予相關國家機構權力,使用「非和平手段」懲罰的幾種「台獨」行為,有針對性地提出警告。   
  另一方面,又能配合全國人大剛通過的《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决定》。去年十月三十一日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而據有份參與該「決定(草案)」撰寫工作的時任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的解讀文章《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所言,當時的構思仍是由香港特區自行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不過,後來的事實證明,這個構思並不可行。實際上,不但是為第二十三條立法已經被別有用心者污名化,而且立法會連關乎民生的法案都遭到泛民以「拉布」等手段予以阻攔,為二十三條立法工作的難度就將會更高。因此,必須調整策略,充分運用憲法和基本法相關條文所賦予的權力,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和最高國家立法機關,為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立法,並將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與仍有香港特區為二十三條立法雙管齊下。從各種資訊渠道的信息看,這個策略轉變,是在二月十四日中央任命全國政協副主席夏寶龍兼任國務院港澳辦主任之時形成的。而且,為適應這個策略轉變,還將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升格為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夏寶龍兼任常務副組長。與此同時,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原主任張曉明該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澳門中聯辦主任傅自應也兼任國務院港澳辦的副主任。這就使得國務院港澳辦共擁有一名副國級領導,兩名中央委員、一名候補中央委員的高規格機構,是除外交部、公安部中央委員最多的部委。
  如是在承平之年,全國人大是三月五日開幕。因而應由全國人大的全體會議行使立法權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就可能會趕不及相關作業,這就必須推延到明年三月了,這與必須盡快止暴制亂的要求不相適應。而由於疫情關係,今年全國人大的全體會議延遲舉行,這就讓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辦公室和國務院港澳辦的有關工作人員,及外邀專家,有較為充足的時間做好研擬「決定草案」及與之配套的文件的作業,終能趕及提請給延後到五月二十二日開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表決,並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具體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裨能及早生效。
  正因為是「錯有錯著」,就使得主旨是反「台獨」的這個座談會,與全國人大在前一天通過對反「港獨」框架性「決定」,緊密而有機地結合起來。這對已經出現的「台獨」與「港獨」合流現象,極具針對性。實際上,昨日台灣地區的一批「偏獨立委」,就成立所謂「台灣國會香港友好連線」,聲援香港立法會內的泛民議員,及香港社會上的「獨派」。而蔡英文也於日前宣布,「行政院」將會成立「香港人道援助行動專案」,要搶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之前,收容香港的「港獨」及「黑暴」人員。此顯示,「兩獨合流」已從民間層次上升到官方層次。因而在「疫後」可以騰出部分精力時,快手及重拳出擊「兩獨合流」,就是此其時矣。
  其二、在規格上顯得較高。按照規例,相關紀念活動是「十年大慶,五年小慶」。《反分裂國家法》實施是十五周年,並須考慮到疫情關係,因而不會像《告台灣同胞書》四十周年那樣的最高規模,但也是中型規模,在人民大會堂二樓北大廳舉行。不過,規格卻很高,除了是栗戰書出席並發表主旨講話之外,還有四位政治局委員到會。
  其三、在主辦單位方面也突出其重要性。這個座談會並非是由通常的全國政協主辦,因而也不是由兼任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的汪洋主席作主旨講話,而是由並不分管對台工作的栗戰書執行此公務。這可能是出於如下的兩個考慮,一是在實務上,《反分裂國家法》是由全國人大制定的,因而其實施十五週年的座談會也由全國人大主辦;二是由最高國家權力及最高國家立法機關的「一把手」作座談會的「主角」,是要強調反「獨」鬥爭已經被提升到捍衛憲法尊嚴的位階。
  其四、在發言人選上凸顯反「獨」鬥爭的性質。由於疫情關係,座談會的時間不宜過長,因而除栗戰書作主旨發言外,只安排四名代表發言。在其中的三名官方代表中,「兩台辦」主任劉結一是「當然發言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是從法律的角度;而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李作成,就更是要強調《反分裂國家法》的主要精神——以「非和平手段」懲罰各種「台獨」行為。此顯示,北京的對台工作,已從此前的行政事務層次躍升到政治和軍事的層次。既要「埋頭拉車」,更要「抬頭看路」,從大量而又瑣碎的行政事務中跳脫出來。
  既然如此,而且比照改組後國務院港澳辦的規格,「兩台辦」可能也將會有所提升並加強實力,或許統戰部、參謀部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也兼任其副主任,使得「兩台辦」所擁有中央委員的數量有有所增加。甚至是由副國級的領導人(如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或全國政協副主席等)作主任。
  其五、在民間發言者的安排上,凸顯把反「台獨」與反「港獨」連接起來。在四發言代表中,有一位民間代表,但並非是在以同類活動中通常的知名台灣問題專家學者擔任,而是香港居民姚智勝。當然,他是以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的名義發言的,顯示他很深地參與涉台事務,並也有進行對台研究工作。這並非是「去專家化」,而是要凸顯將反「台獨」鬥爭與反「港獨」鬥爭連接起來。而且,也可能會折射,今後將會更借助港澳地區的民間力量,充分利用他們與台灣地區各政黨各階層的關係,促進兩岸民間交流,共同開展反「獨」促統的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