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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是關鍵,六月七日是轉捩點?

2020-06-02 05:14
  本來,按照原計劃,今日本欄將繼續議評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升格為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的意義及其組成人員,但昨日提到的該機構升格後將會有利於澳門特區的發展預測中的兩項內容,有讀者朋友提出質疑並進行討論,因而感到還是先行弄清楚這兩個問題,才接續原來的計劃。
  有朋友認為,中央倘是果然接納澳門特區政府及各界的熱烈意願,將本澳本來就已擁有,並在基本法得到保障的的自由港政策,延伸到橫琴,不單止是海關總署的業務和職責,而且商務部也將發揮重要作用。
  筆者承認這有道理並符合事實,而且更是符合商務部主要職責中,第九項的「擬訂我國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牽頭負責多雙邊經貿對外談判,協調談判意見並簽署和監督執行有關文件,建立多雙邊政府間經濟和貿易聯繫機制並組織相關工作,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管理同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根據授權代表我國政府處理與世界貿易組織的關係,牽頭承擔我國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談判和貿易政策審議、爭端解決、通報諮詢等工作,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及第十四項的「牽頭擬訂並執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和台灣地區受權機構進行經貿磋商並簽署有關文件,負責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實際上,有關內地與澳門的CEPA的擬制、簽署和實施,及進行兩岸ECFA的協商、簽署及實施,都是由商務部主導。
  但在有關區域合作的安排上,商務部的態度是積極主動及開放的,因而在將澳門特區的「自由港」政策延伸到橫琴去的議題上,可能會「好商語」。而海關則雖然算不上是「處處設卡」,但為了忠實恪守其「海關監管工作、進出口關稅及其他稅費徵收管理」、「全國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工作」、「加強監管嚴守國門安全」等方面的職責,帶有「紀律部隊」的性質,因而其工作人員也像軍人,警察、法官、檢察官等那樣,是實行關銜制度的。在此背景下,對於同一議題已經涉及到關稅,及會否造成漏稅逃稅等違法問題,理所當然地有所偏「緊」。
  實際上,無論是《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研擬還是兩岸ECFA的洽談過程中,涉及到的有關部委都已蓋上公章了,最後就是欠缺海關簽署的公章,而必須呈交具體詳盡的報告,完全消除其疑慮後,才蓋上公章,使得相關協議可以簽署。
  筆者並沒有忽略商務部在此議題上所發揮的重要作用。但在撰稿時,因為電腦故障,導致超逾截稿時間,有點凌亂,而且感到商務部已經是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的成員,因而為了「趕時間」,也就「省了這一筆」。
  至於朋友提到,在全國「兩會」上,有個別澳區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使用了「琴澳合作」一詞,有貶低澳門特區及其實行的「一國兩制」方針之嫌,筆者也有同感。其實,當時在澳門的社交媒體上,就有不少批評意見。
  實際上,雖然橫琴的面積比澳門大約三倍多,但在國家行政區劃體制上,卻是屬於省級的行政建制,而且行政長官在國家公務員的排序上,是僅次於黨和國家領導人序列,排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省長(由政治局委員兼任者除外)的前面。而橫琴在行政建制上可能是一個地級單位,不應該擺在高於澳門的位階上。
  何況,時任澳門中聯辦主任的王志民,在會見時任珠海市長大鄭人豪時,轉達了中央的精神,橫琴新區從初期規劃、正式成立,到自貿片區掛牌、開發建設,一直是中央從推動「一國兩制」事業發展的「初心」和戰略高度決策部署。可以說,無論是「珠海特區」還是「橫琴新區」,都是因「一國兩制而設立和發展,也可以說是「因澳門而生,因澳門而興」,在豐富「一國兩制」實踐中具有天然的歷史使命和重要責任。因而希望珠海繼續立足國家整體發展大局,堅守「一國兩制」初心,堅持珠澳互利共贏,實現兩地優勢互補,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不斷豐富和發展「一國兩制」在澳門的實踐。
  因此,無論是《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中有關澳門與橫琴合作的部分內容,還是國務院賦予橫琴特殊優惠待遇的文件,都強調這是為澳門產業多元發展創造條件。但在初期,似乎是對此「初心」理解不足,只是追求豪華商務區,主要是引進內地的大型地產國企,而對澳門中小企業設定了較高的「入場門檻」,因而澳門各界頗有微言,特區政府在「要地」碰了釘子之後也萌生到附近地區另行尋找合作對象,以解決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所遇到的缺乏土地及勞動力的問題。直到習近平主席作出指示,及王志民向鄭人豪轉達中央有關精神後,問題才開始得到解決,而且珠海市及橫琴新區的黨政領導,在有關會議上,也在強調橫琴新區是為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而設立,「因澳門而生,因澳門而興」。
  當然,習慣於「小城意識」的澳門人,也不太在意在區域合作上的排序問題,一直在使用「珠澳合作」的提法,就連本意是促進「一國兩制」發展的「港珠澳大橋」的命名,都「禮讓」珠海。但在最高國家權力機關運作的嚴肅場合,就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禮制,包括在在行政區域之間的合作中,行政區劃的排序,尤其是中央有關「橫琴新區因澳門而生,因澳門而興」的精神上。在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層次提出「琴澳合作」,可能會成為「權力認定」,不利於鞏固和完善澳門特區在合作過程中所能掌握的主導權。
  至於「通關」問題,最近似乎是「不約而同」地,在疫情已經得到基本控制的不少國家和地區,都將「六月七日」當作是一個「轉捩點」,亦即解除「疫時管制」的目標觀察點。實際上,在一個中國的架構下,香港特區政府將口岸防疫管制期,延長後設定在六月七日;我國台灣地區也是將六月七日訂定為解除疫情管制的日期。他們為何賦予「六月七日」如此重要的意義,不得而知,不排除是有科學依據,甚至是分別有統一安排。
  而無論是在澳門,還是在珠海,六月七日也具有別樣的特殊意義。那就是,屆時均已經超過五十六天,沒有本土病例發現。「五十六天」,是一般上新冠肺炎病毒潛伏期最長的「十四天」的四倍,亦即兩地都已經完全切斷了新冠肺炎病毒的傳染源,完全安全。這就為恢復有條件(核酸檢驗)正常通關,創造了有利條件。
  而且,「六月七日」也已過了「六四」的敏感日子,也已經在客觀上發揮了避防有人進行集會活動,而可能會引發感染的作用。
  鐘南山院士也曾經呼籲香港特區政府,在近期恢復正常通關,以促進兩地經濟復甦。值得注意的是,在「六月七日」之後幾天,有一個將有不少港澳人士與會的會議在廣東省某地召開,如果是仍然實行現在的「半封關」措施,他們是無法出席這項活動的。因此,「六月七日」,或許就是恢復正常通關的目標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