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4日電]據韓媒報道,4日,韓國檢方以涉嫌違反《資本市場法》為由,向法院申請批捕三星電子副董事長李在鎔等3人。
韓國檢方認為,從三星旗下三星物產和第一毛織於2015年合併,到此後三星生物製劑會計造假的一系列過程,都是在為李在鎔接班營造有利環境。
檢方分別於5月26日和29日兩次傳喚李在鎔,就其旗下公司合併及接班疑點進行訊問,並重點查問了李在鎔曾對當時的集團未來戰略室下達了何種指示,從該部門接到了哪些報告,但李在鎔堅稱從未下達指示或接到報告。
據報道,除李在鎔外,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向法院提請批捕的,還有三星集團前未來戰略室室長(副會長)崔志成和前未來戰略室戰略組長(社長)金鍾重二人。
李在鎔2017年因涉嫌向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行賄等5項罪名被判5年監禁。隨後,李在鎔不服判決提起上訴。2018年2月,二審推翻一審判決結果,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緩刑4年,李在鎔當庭獲釋。2019年8月29日,韓國大法院對李在鎔行賄案作出裁決,推翻了二審判決,將案件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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