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前晚約11時23分,治安警接報氹仔亞利雅架圓形地發生一宗交通意外,一輛私家車懷疑失控自炒翻側。經調查發現,肇事的白色私家車事發時沿氹仔美副將馬路向氹仔市區方向行駛,當駛至亞利雅架圓形地前時,懷疑失控自炒及翻側。駕車的男司機為治安警一名30多歲陳姓休班警員,於2011年入職。意外導致其受輕傷及需要送院接受治療,經酒精測試,結果為1.89克每公升血液,隨後已被當局以「醉酒駕駛」罪移送檢察院處理。經法院審訊,涉事陳姓警員被判處半年徒刑,暫緩執行兩年,同時禁止駕駛一年三個月。
治安警昨日發出聲明,對於有警務人員在休班期間醉酒駕駛深表遺憾,表示已對上述人員提起內部紀律程序。治安警又重申,一直重視人員的紀律操守,對有關違法違紀行為定必依法嚴肅處理。局方亦已即時就事件通報轄下各部門主管,責令各級主管加強對人員的教育及監督,必須注重個人行為及操守,遵守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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