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儲油庫和發電廠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分別於本月二十八日及下月九日起生效。環保局預計實施一系列重點工商業場所空氣污染之監管法規後,相關場所排放的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和顆粒物等,將分別減少約兩成至六成,進一步改善本澳空氣質素和保障居民健康。
環保局稱,為持續改善本澳空氣質素,特區政府按序制訂一系列重點工商業場所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監管法規,其中於去年七月公佈的兩個行政法規《儲油庫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設施管理規定》及《發電廠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按上述法規之相關規定,儲油庫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將於本月二十八日起生效,而發電廠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將於下月九日起生效。
環境保護局在法規過渡期內已持續向相關場所介紹法規內容並要求落實執行;以及對環局前線人員進行執法培訓等一系列準備工作,在法規生效後亦會持續跟進和監察。
環保局預計實施包括儲油庫及發電廠等一系列重點工商業場所空氣污染之監管法規後,場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如氮氧化物、顆粒物和硫氧化物將分別減少約兩成至六成,進一步改善本澳空氣質素和保障居民健康。
發電廠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下月初生效
料污染物可減兩至六成工商排放標準陸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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