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珠海公安24日公佈,經對在該市申領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相關信息及人員實際居住情況進行核查,發現存在提供虛假資料騙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情況。經核查並辦理相關手續後,市公安局已將相關人員居住證件宣佈作廢,並結合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要求,提請對上述人員取消豁免隔離醫學觀察的資格。
被宣佈作廢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人員信息如下:胡某某M02XXX956、林某某M06XXX316、劉某某M01XXX052、陳某M01XXX159、蔣某某M08XXX886、譚某某M06XXX118。
針對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辦理,珠海市公安機關嚴正聲明:
一、公安機關將繼續加大對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信息核查工作力度,對於提供虛假資料騙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等相關情況進行嚴格審核,一經核查屬實,堅決按照《辦法》要求予以宣佈作廢。
二、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不能代辦(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台居民除外,可以由監護人代辦)。
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首次申領免費,換領、補領的需繳納20元工本費。
四、凡宣稱收取費用可以代為辦理的,均涉嫌詐騙或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追究。歡迎廣大港澳台居民進行舉報。舉報熱線:075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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