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本澳新聞
  • 要聞
  • 兩岸觀察
  • 華澳人語
新聞
  • 選舉涉違規宣傳五宗 卅二人重簽代表法人
  • 南海伏季休漁結束 百多漁船出海作業
  • 菲婦感染登革熱危殆 今年第六宗輸入病例
  • 房屋局加緊為經屋做契 向青怡購者發出許可書
  • 檢院對9被告裁判的聲明
  • 特首晤南部戰區政委魏亮
  • 經局講解青創援助申請條件
  • 陸澳全力追查電騙 司警絕非坐以待斃
  • 新批發市場快將運作
  • 非漢瘧疾今年首傳入
  • 負責任博彩認識度調查將開始
  • 港男涉爆竊女友疑作假證詞
  • 問題利賓納回收擴大
  • 史文工作委員會開會
  • 世旅經論壇興義舉行推介晚宴
  • 井岡山幹部教育學院 澳同學會成立弘揚愛國
  • 宋碧琪重申繼續為民喉舌
  • e行卡•澳門通首發
  • 施家倫建議炒庸官還富於民
  • 陳明金盼來屆立會積極 完善公共利益民生法案

消保法新文本續議 促營商行為透明度

2020-06-27 02:48
  【本報訊】一常會昨日繼續討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會後表示,政府提交的第三份文本,有多項修改,包括增加“促進營商行為的透明度”,增加“消費者有獲指導的權利,嬰幼兒等特別產品須有中英或中葡說明方可入市場”等。
  何潤生稱,法案“標的”在原文基礎上,增加促進營商行為的透明度。建議消委會將來可直接向上中下游商戶索取價格資訊,政府可制定相應政策和措施應對。他稱,現時政府難以向油公司索取燃油價格資料,消保法生效後,將來油品價格出現波動和不合理情況時,消委會有權向有關方面索取資料,不提供會有罰則。
  適用的範圍方面,就遠程通訊技術所建立的法律關係,增加要素或要件。包括經營者要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商業活動,並且要在特別行政區交付或寄送商品或提供服務為限。
  就消費者權益的條文,增加獲得指導的權利,以及獲得法律保護及便利訴諸司法。關於嬰幼兒、兒童玩具、電子電器或醫療器材,自行組裝的家具或燃氣爐具等這類需特別小心使用的產品,必須提供特別資訊,不論本地生產或進口,這些商品須提供中英或中葡的說明書或使用手冊,方可進入市場。
  法案又以盡數列舉方式列明消費者可取得資訊權利的項目,例如有否運輸附加費、商品服務保證條件、售後服務範圍,合同生效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