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28日電】中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28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將侮辱、誹謗英雄烈士的行為明確規定為犯罪,同時對高空拋物、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等行為進行針對性規定。
據中新網、新華網報道,草案規定,侮辱、誹謗英雄烈士,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草案同時規定,從高空拋擲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草案還規定,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奪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與他人互毆,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報道稱,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擬從六方面對刑法進行修改完善,共修改補充30條。
據悉,中國自1997年全面修訂刑法以來先後通過了一個決定、十個刑法修正案和十三個有關刑法的法律解釋,及時對刑法作出修改、補充和明確適用。總體看,現行刑法適應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情況和預防、懲治犯罪的需要。同時,也需要根據新任務、新要求、新情況對刑法作出局部調整。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主要涉及六方面內容:一是加大對安全生產犯罪的預防懲治;二是完善懲治食品藥品犯罪規定;三是完善破壞金融秩序犯罪規定;四是加強企業產權刑法保護;五是強化公共衛生刑事法治保障;六是維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大對污染環境罪的懲處力度等其他修改完善。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