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初級法院昨日上午繼續審訊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嫌貪污的案件,並聽取廉署證人作供,主要涉及張祖榮與第8被告葉安琪(即其妻子)的銀行戶口資金用途和財政狀況。
是次出庭作證的廉署調查員主修經濟學,他指出,張祖榮任內年薪約140萬至150萬,每月工資主要存於和第8被告葉安琪的銀行聯名戶口,每月有部分小數目支出,相信為家庭日常開支。而張祖榮有另一個個人銀行戶口,每月會固定存入1.7萬至1.8萬不等的款項,以用作交際費用,張祖榮則會每月全款提現以供自己使用。另外,廉署亦於張祖榮辦公室的一個上鎖的櫃內,發現逾5萬元來歷不明的現金,與其提現款項不匹配,懷疑為貪污所得。
證人又稱,張祖榮名下共有5個單位物業,其中澳門2個,1個以租金2萬元出租,在內地珠海、橫琴及中山有3個單位,而於珠海的單位以6800元出租,所得款項分別會存入張祖榮夫婦在澳的聯名戶口以及葉安琪內地個人銀行戶口。對此,張祖榮律師認為,廉署在張祖榮辦公室內發現的懷疑貪污的款項是物業租金所得,並非貪污。而廉署證人則認為,在調查張祖榮的銀行戶口時並無發現相關款項的提款記錄,且有關現金若為合法所得,正常人不會鎖於櫃內,會錢存於銀行,不夠用再提現。
教妻子刪除聊天記錄
此外,廉署證人在庭上展示了一段張祖榮與妻子葉安琪的語音聊天記錄,張祖榮在錄音中教導妻子在接受廉署調查前,先刪除和他以及第4被告吳國壽的對話記錄,涉嫌躲避調查。案件將於今日上午繼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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