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港區國安法立法體現中央對特區的高度信任,除極少數特定情形外,主體執行法律責任的機關屬於香港特區,相關案件的偵查由警務處執行,檢控在於律政司,審訊由獨立的司法機關執行,律政司檢控時不受干預;她稱會負擔起落實好港區國安法,亦會就如何落實,每年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 林鄭月娥稱,不會預計未來有多少人被捕,強調法例不止懲罰,還有預防,絕大部分港人愛港愛國,不會犯法。至於批評政府是否違法,林鄭月娥指,基本法保障了各項人權,批評政府不會有問題。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內地駐港的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在特別情況下才啟動立案,形容是極少數的情形,但中央對香港有關國家安全事務有根本責任,有需要亦有權力可運用,她稱內地駐港的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人員,除須遵守全國性法律外,還應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梁潔儀 黃翠婷)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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