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1名本澳大學生懷疑因不同意與女友分手而作出過激行為,先後涉嫌持刀指嚇女友、用棒球棍加以毆打、對女友實施禁錮和強姦等行為,直至其女友逃出住所後報警求助揭發他的暴行,於日前被司警拘捕並移送檢察院處理。
涉案男子姓鄭,24歲,澳門居民,大學生。案中事主同樣為澳門居民,25歲,職業為文員。
司警發言人表示,司警局於6月27日接到事主報案,報稱她於早前曾被涉案男子鄭某禁錮及強姦。根據事主報稱,她於今年4月結識鄭某,隨後兩人迅速發展成情侶關係並在鄭某住所同居。但隨後由於感覺二人性格不合,事主於6月中旬向鄭某提出分手,孰料鄭某不但執意不允,情緒激動下更持刀指嚇事主,由於害怕鄭某會作出過激行為,事主唯有答應暫不分手。至6月25日,事主再次提出分手一事,但鄭某依然堅決反對並再次持刀恐嚇,更用棒球棍數次毆打事主,不許她離開住所。於25日凌晨至26日夜晚期間,鄭某曾先後3次要求與事主發生性行為,由於事主害怕若有不從會再次被襲,因此即使不情願亦只能屈服於鄭某的淫威之下。直至27日,事主方才以上班為由逃出鄭某住所,並向警方報案求助。
司警接報後隨即展開調查,於當日下午派員前往鄭某位於筷子基一帶的住所將他截獲,並從住所內搜出1把摺刀和1支棒球棍。調查期間有人承認曾襲擊事主,但否認有對其實施禁錮和強姦。綜合案中調查所得證據,司警認為有理由相信鄭某涉嫌觸犯普通傷害他人身體完整性、嚴重脅迫、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強姦及禁用武器等罪名,已於日前將其移送檢察院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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