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30日通過了《港區國安法》,並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香港特區政府於當天刊憲公佈,《港區國安法》即於晚上11時生效。
《港區國安法》旨在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港區國安法》是維護國家主權及國家安全的重要舉措;是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堅實護盾;是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治本之策;是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的堅定基礎。
澳門已於二○○九年完成制訂《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維護國家安全法》,經過十多年在澳的成功實踐證明,國安法起著維護社會繁榮穩定,保障居民安居樂業的作用。
澳門女公務員協會呼籲社會各界堅決支持《港區國安法》,共同為香港全體公務員打氣、為香港各界打氣,團結一致共同堅守國家底線,全面保障國家安全,香港重回正軌,使「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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