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初級法院續審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聆訊進入第3名廉署證人答辯階段。 廉署懷疑案中第 1被告、時任貿促局主席張祖榮洩密予第 4被告、商人吳國壽,協助第 12被告、內地居民盛洪芳申請重大投資移民取得居留資格。張祖榮的辯護律師質疑重大投資移民申請評分標準是否屬於貿促局內部機密,多次追問證人如何判斷應否公開。廉署證人回答指,根據貿促局提交廉署有關重大投資移民評分標準的文件,版面右上角均蓋有“內部機密文件”的蓋章,印象中有關內部評分標準是自 2018年後才公開。有意申請重大投資移民的人士可透過正常途徑詢問有關資訊,但並非如盛洪芳個案般,因盛洪芳申請時有關標準尚未公開。 合議庭主席梁鳳明稱,貿促局職員上庭作證時解釋內部保密文件的定義較為合適,要求貿促局於 10日內提交有關審批重大投資移民評分標準的文件,並須指出有關標準是否對外公開的資訊,或屬內部機密文件。 另外,第 2被告、前貿促局投資經理甄溢全涉嫌教唆及串謀第6被告、涉案公司副總經理余淑華與第7被告、被指是犯罪集團同夥的楊淑津協助盛洪芳撰寫轉股書及書面聽證回覆。廉署呈堂的其中 1份證物展示余淑華將 “轉股書”文件檔發送予甄溢全,甄溢全代表律師稱,甄溢全沒回覆有關訊息,質疑如何得知他有份參與。廉署證人稱,從他們 3人過往頻繁的電話往來顯示甄溢全有份參與,即使甄溢全沒有回覆並不代表他不知情或沒參與。 (李惠珊 黃翠婷) ---------------------------------------------- 點擊連結(HTTPS://T.ME/TDMMACAUNEWS)馬上訂閱《TDM澳廣視新聞》TG頻道,掌握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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