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華教育會會長陳虹表示,“港區國安法”的制定,充分體現出中央堅決維護國家安全、打擊一切分裂顛覆國家行為、保障“一國兩制”事業在香港行穩致遠的決心和能力。
“港區國安法”立法適時,明確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罪,對港獨勢力和外部勢力起到震懾作用,有助香港重返正軌。對健全國家安全保障體系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澳門特區推進國安工作也有借鑑、促進的作用。昨天立法通過的消息一傳出,很多教師爭相轉發,表示堅決支持香港國安立法,認為是對香港止暴制亂、恢复秩序的特效藥,對此感到振奮和高興。
陳虹強調,國家安全是保障公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基礎,維護國家安全是包括香港、澳門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共同義務。澳門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於2008年為《澳門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制訂了《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於2018年成立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功舉辦了國家安全教育展等,相關執法工作和配套立法工作正有序開展,澳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整體水平不斷提升,有效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澳門中華教育會一直以“愛國愛澳”為宗旨,推動《憲法》、《基本法》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多次為教師舉辦相關的專題講座,受到教師們的歡迎。教育會作為本澳專業的文化教育團體,有責任也有必要向師生做好國安教育,讓師生深刻明白“國家安全,澳門才能安全,居民才能安居樂業”的道理。今後,教育會將加強師資培訓力度,鼓勵師生用心講好“澳門故事”和“中國故事”,提升師生對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陳虹呼籲全澳師生繼續關心和主動維護國家安全,弘揚國安正能量。希望學校和教師持續做好維護國家安全和愛國愛澳的教育工作,組織學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法》的重要意義和立法精神,深入了解相關條文內容,讓學生做到懂法律,明事理,知形勢,擔責任,共同把澳門和國家建設得更美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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