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成首個跨境電商B2B實驗區
【本報記者廣州二日電】廣州市商務局公佈,國家海關總署統一版跨境電商B2B(企業對企業)業務,日前在南沙、白雲機場和廣州開發區等口岸同時啟動,共有11家企業參與試點,不到三分鐘已完成1萬單申報。廣州成為首個成功試點跨境電商B2B出口業務的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
首創出口退貨模式
廣州市商務局負責人表示,自一六年廣州獲批國家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以來,在海關、稅務、外匯、市場監管等多個部門協同下,以監管和服務的“三個率先”領跑全國,即率先切換海關總署跨境電商零售進、出口統一版信息化系統,率先推出跨境電商商品溯源體系,率先開通“微警認證”消費者身份信息系統,首創出口退貨新模式,形成跨境電商發展的“廣州模式”。
近年,廣州跨境電商進出口額增長迅猛,從一四年的14.6億元到去年的444.4億元,五年增約30.4倍。今年一至五月,跨境電商進出口139.8億元,同比增2.8%。
為確保兩個新的海關監管方式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廣州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成立專項工作組,從技術保障,企業接入指引,到試點聯調測試,做好全面保障準備。七月一日○時○二分第一批B2B出口貨物放行,○時○九分第一批B2B出口貨物結關。
廣州作為唯一同時擁有兩個第一批試點關區的城市,成為最早試點成功並全面推廣應用的跨境電子商務綜試區,真正體現出“電商速度”、“海關效率”和“中國改革決心”。
多種利好跨境電商
此次試點的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企業可根據實際,選擇全國通關一體化或“跨境電商”模式轉關兩種通關模式,且通關全程實現無紙化,海關通關系統實時驗放。對符合檢驗檢疫相關規定的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海關可優先安排查驗。
目前跨境電商支持措施主要集中在零售進出口領域,佔市場份額近80%的跨境電商B2B出口無法享受相應的通關、稅收等支持。新增跨境電商B2B出口兩種模式後,將給跨境電商企業帶來多種利好:一是此前的跨境電商企業業務主要是企業對消費者,新措出台意味着大批量出口貨物的企業對企業模式也歸入跨境電商範疇,有利電商企業擴大業務;二是海外倉模式可作為跨境電商管理,助企業進一步解決清關、運輸、退稅等問題;三是有助出口企業更好應對疫情下出口銷售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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