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粵澳、珠澳兩地政府經協商溝通,由今日早上八時起,每天開放三千個澳門公務、商務和有其它特殊情況人員的申請暫免隔離名額,豁免有效期為七日;相關人士進入珠海後十四日內,活動範圍僅限於大灣區九市,分別是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及肇慶,十四日後可到省內其它城市活動。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根據珠海巿政府通知,申請人可在“珠海發佈”或“珠海特區報”微信公眾號中自助查詢,確認自己是否列入豁免名單。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一)十四日內未去過澳門和內地以外的地方;(二)無發熱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狀;(三)持澳門健康碼綠碼;(四)持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為避免口岸通關擁堵,澳門公務、商務和有其他特殊情況人員須經橫琴口岸、港珠澳大橋公路口岸進出珠海,從其它口岸進入珠海將不獲得豁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資格。出現通關口岸擁堵等情況時,請按照口岸有關部門的分流指引進行通關。
過關前二十四小時內可通過微信掃碼或搜索“海關旅客指尖服務”小程序提前填寫出/入珠海健康申明卡,通關時採用電子申報方式進行健康申報。
進入珠海時須持以下證明材料:一.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二.澳門居民身份證;三.珠澳兩地具資質機構發出的七日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含粵康碼、澳康碼顯示有效核酸檢測證明)或採樣證明(採樣證明須採樣二十四小時後 方可生效)。
申請人需主動配合珠澳兩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檢查工作,自覺申領使用粵康碼、澳康碼進行個人健康申報,隨身攜帶國內手機並保持通訊暢通。
申請人進入珠海後請遵守有關規定,包括澳門公務、商務和有其他特殊情況人員進入珠海後十四日內,活動範圍僅限於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九市,十四日後可到省內其它城市活動。如超出規定範圍活動,將可能被其它城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擅自超出規定範圍活動或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的人員,將取消其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資格。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有關安排將於今日早上八時起生效,措施適用於早前已取得豁免隔離的名額及已進入珠海的澳門居民。需要申請有關名額的澳門居民可在衛生局網頁作出申請,申請方式和申請條件不變。
申請入珠獲轄免隔離人士 活動範圍今起擴至粵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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