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兼職網紅商機大
加盟抖音大軍行列的羅嘉良,先是夥拍內地一對網紅夫婦推銷貨品;之後為吸引更多人關注,他曾將整個拳頭塞進口中,繼而又有一條令人看得一頭霧水的跳舞片出現。有人直指曾經高高在上的視帝自貶身價,其實說到底也不過說明了搵食艱難。
絕對相信網紅只不過是羅嘉良的副業,要是正職有工開的話,他才不會放棄正職而轉做網紅。事實上,近年內地對港星限制增多,再加上疫情影響,以致在內地發展的港星收入大減。為求不浪費時間等待,轉為當網紅未嘗不是好選擇。
有知名度的藝人轉做網紅是否一定大賺特賺呢?答案當然是否定,不過從另一例子看,應該不難發現藝人轉做網紅,的確有很大的商機。資深藝人鄧英敏日前夥拍一名媽咪級的網紅推銷嬰兒用品,鄧英敏直言當天的收入可達四或五位數——這收入是指鄧英敏個人的純收益,而不是營業額。就算只當他當天的收益是五千元,假設一個月能開工十五天的話,已經有七萬五千元落袋;若然加上有類似阿嬌等豪客的打賞,所得收益更不只此數,難怪鄧英敏直言做網紅比做藝員賺得更多。
羅嘉良與鄧英敏都是具有知名度的資深演員,只要能發揮所長、吸引更多人支持,“錢途”方面實在不必憂慮。且看在內地有“口紅一哥”的網紅李佳琦,早前在網上推銷一部便攜電風扇,僅十秒鐘就已經賣出八萬部;若然每部有一元佣金回饋的話,僅十秒內便已賺得八萬元,由此可見現今世代,做網紅商機的確很大。
也許仍有不少人會調侃羅嘉良將拳頭塞入口,但只要他持之以恆培養出固定的粉絲群甚至“信眾”,將來便同樣有機會十秒鐘賺八萬元、甚至更多。屆時笑的將會是羅嘉良。
娛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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